北京市经信委通知:关于申报2014年第二批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融资项目
时间: 2014-01-13

各区(县)中小企业主管部门、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(简称实施细则),现开展2014年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融资项目申报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。

一、申报范围

(一)通过中小企业集合信托、集合票据、集合债券、融资租赁、私募债获得债权资金的中小企业,资金已实际到位,且融资资金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。

(二)对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起到较强的带动和促进作用,同时对中小企业实行低于市场收费标准优惠费率的金融服务机构。

二、具体安排

(一)申请创新融资贴息项目的单位,根据《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将相关材料备齐后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区县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,由区县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推荐报送。(中小企业私募债贴息项目申报资料要求附后)

(二)申请创新融资奖励项目的金融服务机构,按照《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准备申报材料。

(三)请各区县、各金融机构于20141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北京市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。

(四)所有项目均需网上申报(http://bjzxzj.bjeit.gov.cn),未经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,请各区县对项目严格进行审查,审查通过项目正式行文推荐(推荐函需附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贴息项目汇总表)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报送材料要求合法合规并真实有效,并加盖单位公章,上报材料不予退回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处 靳芳芳 57587757

市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 靳晓婧 57587443

附件:1.中小企业私募债贴息申报资料要求及《贴息申请表》

     2.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贴息项目汇总表

详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

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
2014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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