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二批惠企政策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
时间: 2020-07-20


各有关企业:

根据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“11条”举措》(温浙集(开)管〔2020〕7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(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)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温浙集(开)管〔2015〕31号)文件精神,现就申报2020年度第二批惠企政策扶持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在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核心区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瓯飞依法注册登记,且财政税收关系隶属经开区,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、实施独立核算的各类企业单位。

二、申报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

(一)疫情期间使用集中供热的工业企业给予补助

使用集中供热的规上A、B类工业企业,2020年3 月份补助 25 元/吨,4 月份补助 20 元/吨,5 月份补助 15 元/吨,连续补助 3 个月,累计总额不超过 10 万元。联系人:陈文超,联系电话:85851637。

(二)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的补助

2019年申报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并通过验收的项目,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%给予补助,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。联系人:陈文超,联系电话:85851637。

(三)开展能源管理认证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补助

2019年申报并开展能源管理认证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,给予5万元补助。联系人:陈文超,联系电话:85851637。

(四)2019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的企业补助

2019年列入清洁生产试点并通过温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的企业,给予3万元补助。联系人:陈文超,联系电话:85851637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(网址:http://reward.wenzhou.govcn)在线填写申请表,导入相关申报材料。申报资料常年受理,第二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。后期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,分批进行资金兑现。


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

2020年6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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